| 藏族茶文化概论(二) |
| 文章来源:西藏文化网 |
以茶为中心的内地与藏区间的贸易旷日持久,历经千余年及唐、宋、元、明、清、民国六个时期,从未间断。它在汉藏关系史以及我国民族经济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同时又是我国茶文化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自开元十八年以后,便有了经常性的马市,虽然茶马贸易在当时并未形成一种专门制度,但为宋代以后茶马贸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宋代是茶马贸易的兴盛时期。它形成的条件,首先,是我国西部吐蕃等少数民族客观上对茶叶的需求迫切;其二,以畜牧经济为主的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了辽、金、夏政权,与宋长期对峙,宋王朝为加紧战备,对战马的需求量增大,但其时“宋王朝的实力还未控制到产马地区,契丹、西夏政权又与宋朝对峙,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绝不轻易地将战马输入宋朝……宋初虽在河东、陕西等地设置了不少买马场,市马招马,保征战马来源,但自西夏‘赵德明据有河南,其收市唯鳞、府、原、仪、渭、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保德军’”,使宋朝的战马来源大为减少。元昊建国后,“西夏战马亦很少流入宋朝,战马来源主要靠今甘肃、青海境内的吐蕃部族”。其三,因宋王朝财政十分困难,经费拮据,而马价十分昂贵,其中由吐蕃部自费运至京师的券马,价格“自七十五千至二十七千,凡三等”;有献尚乘者,其价更高,“自百一十千至六十千,凡三等”;沿边州郡买马场购买的省马,其价“以婚钱计之,为十等,自三千八百千至十八千”。在嘉祐之际,宋朝多以银、绢、茶等支付马价,虽以茶易马并不占主要,但绢价又贱,大约需三十匹绢才能换回一匹马,这就刺激以茶易马的兴盛。其四,当时东南地区和四川省盛产茶叶,年总计产茶在五千万斤左右,给茶叶的外销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川茶叶在当时的茶马贸易中为大宗,年产量在三千万斤左右。宋神宗采纳王韶建议,将川茶榷禁用于博马,实行官营,贱买贵卖,获利甚优。“名山茶一驮,榷买载脚至秦州不满十贯,卖出三十贯或四十贯。”四川茶叶特别是名山茶叶,最受吐蕃等民族所喜爱,朝廷明令,“雅州名山茶为羌人贵重,可令熙河、兰湟路博马,恪遵神考之训,不得他用”。当时在陕西诸州所设之市,绝大部分以四川茶叶作易。“在陕西诸州岁市马二万匹,故于名山岁运[茶]二万驮。” 四川的茶马贸易在宋代渐为兴盛。其市主要有黎、雅、嘉、威、茂、文、益、泸、叙、夔和南平、长宁、永康等地,中心为黎州和雅州。这些地区实行的羁縻买马制,有别于其他地区易马性质,是出于对沿边少数民族实现以羁縻为政治目的的易马制度。 为确保茶马贸易的正常发展,宋廷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办法和措施,例如在管理上设立专门机构买茶司、买马司、茶马司、盐茶司、都大茶马司等;采取招马、降低茶价和提高马价等优惠政策;在制度上实行官营茶叶专买专卖的榷茶制。1128年(南宋建炎二年),成都府路转运判官赵开上书朝廷,奏陈榷制之害,提出大更茶马之法。大更茶马之法的主要内容有:(1)废除官买官卖,革除官商弊病,实行商买商卖,建立茶引制度;(2)精减茶马管理机构及冗员,提高经营管理效率;(3)增设易马市场。其增设市场主要在四川。 元朝统一中国后,蒙古统治者的根据地大草原骊騜(huang)成群,战马云集,已不必依赖藏区输入战马,故对汉藏茶马贸易管理松弛。“元初由政府统购茶叶,销于藏羌地区。由于加价过多,引起当地少数民族不满,几乎酿成骚乱,成都路总管张廷瑞乃变更茶法,政府停止经营,由商人按引纳二缗,自行购运,汉藏之间,听其民间自由互市”。 明朝把茶法和马政视为军国要政,故加强了对茶马贸易的管理。明太祖朱元障十分重视茶政,他在谕蜀王椿时说:“夫物之至薄而用之则重者,茶是也”。“茶、马,国之要政。都御史杨一清言:“戎人得茶,不能为害,中国得马,足为我利。至我朝纳马,谓之差发,彼欲亦遂。前代曰互市,曰交易,大不相侔;且金城以西绵亘数千里,以马为科差,以茶为酬价,使之远夷皆臣民,不敢背叛,如不得茶,则病且死,以是羁縻,实贤于数万甲兵矣,此制西番以控北夷之上策也。”由此可以看出,明代以茶易马的主要目的,并非如宋代备马以战,而是借以实现对各少数民族的有效控制,达到“以茶奴番”的政治目的。在具体制度上,明朝一改宋制,于1393年(洪武二十年)正式推行金牌信符制度,“它虽然保留以茶易马的经济关系,但己不是平等自由商品交换关系。在政治上它是皇帝对臣民的‘差发’,‘不信者斩’,具有强制性。在经济上它是国家征调臣民马匹,并确定其征调数量和偿付的价格,具有以马代赋的性质。”“在茶马比价上,采取贱马贵茶的政策,通过官方法定茶马比价,强制藏族人民接受不等价交换。”到永乐时,金牌制度停止施行。到了嘉靖年间,明廷又力图恢复旧制,变通采取颁发“勘合”之制,但已名存实亡。明廷只得另辟蹊径,开始实行接引收税、招商经营的引岸制度。引岸制度一直沿袭到民国时期。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为了进一步笼络藏族僧俗首领,施行朝贡制度,发展了唐宋时期的贡马赐茶制度。“藏族各部的贡物,一般称为‘贡马及方物’,其数量均无明确的规定,以表示对王朝的拥戴而已。明廷对贡使的赏赐则较优厚,‘务令远人得沾实惠’。明廷对贡马则按级给赏,赐予优厚的钞锭、丝红,俨如对等贸易;对贡使则按人赏赐优厚的彩缎、丝衣、钞锭、靴袜。此外,由于贡使都要‘专讨食茶’,故又规定按朝贡路线,每人赐给食茶五十至六十斤。”藏族朝贡使除按例得到食茶外,还有其它种种办法获取茶叶运回藏区。贡马赐茶实际上是明代茶马贸易和政治统治的一个必要补充。 清朝开国,“踵前朝故事”,于顺治三年宣布恢复茶马互市,其主要市场设于西北地区,先设立西宁、洮州、庄浪、河州、甘州等茶马司;其茶叶来源,一是甘肃南部及陕西汉中一带所产的茶叶,二是来自四川等省的商运荼。1661年(顺治十八年),清世祖还批准达赖喇嘛的请求,在云南永胜县开设茶马互市市场。从顺治到乾隆初年,茶马互市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中断。至乾隆中期,茶马互市制度宣告退出历史舞台,起而代之的是与茶马互市有相同意义,但贸易范围更加广泛,基本形式有较大变革的边茶贸易制度。 边茶贸易制度的核心是改官营为商营;以引岸制完全取代榷茶制;内地仍以茶叶为主要商品,其它与藏族人民相关的生产、生活资料进入市场的比例增大,而藏区输出的交换产品已不再仅限于马,还包括皮革、药材、黄金等土特畜产品。 因边茶商贸的兴起,四川引岸制度发展迅速,致使内地与西藏的贸易中心南移,四川便成为其中心。明嘉靖时,“四川年例茶引五万道,欲派黎、雅一万,松潘二千,余皆行之腹里”,腹引数远远大于边引数。“到雍、乾时期,嘉庆《四川通志·茶法》对川省推行茶引州县有一较全面的统计,总计全川共颁行引票十四万六千七百一十三张,其中边引十万零一千三百一十七张,土引三千一百二十张,腹引为一万四千二百七十六张。这一数字是清代川茶引额文献记载的最高额。”其边引数与明嘉靖时期相比增加了五倍多。与此同时,边茶贸易有了一些新特点:(1)藏区商贸集市口岸不断增多,包括最负盛名的打箭炉和松潘等;(2)除了以往的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外,货币参与市场交换的趋势日渐明显;(3)各种茶票,如“照票”、“飞票”应运而生;(4)四川边引、土引、腹引形成定制,成为国内一种独特的引岸制度。清末光绪初,四川总督丁葆祯针对当时课税积欠以及茶业时受梗阻的情况上奏,建议免除茶商历年积欠的课税和茶息银;将以往由州县领票征收的茶课,转解省盐茶道;增加边茶的采购范围,增加边引,以扩大对藏区茶叶的经营;保护茶商的专利。经过整顿,边茶贸易又出现生机。 1893年(光绪十九年),随着英帝国主义对西藏侵略的加剧,《中英印藏条约》的签定,英印在亚东开埠通商,英印茶叶开始源源不断地侵销西藏,这不仅严重冲击了汉藏边茶贸易,对四川的茶叶生产也造成威胁,并造成西藏土特畜产品的大量外流。英印茶叶在西藏充斥的状况,遭到了西藏僧俗各界的抵制和反对。在《中英印藏条约》签定之前,西藏僧俗人民就已经洞察到了英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各寺庙及僧俗人士在呈给驻藏大臣衙门的公禀中称:“该外藩人等利欲薰心,即如暗食货物之虫蚁无异,实属包藏祸心,尽用奸计谋言……现在大吉岭地方,小的番民与该昧良狂妄之徒往来交涉买卖之事,实难放心。”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十三世达赖喇嘛通过哲布尊丹巴向清廷陈述藏事道:“荼系内地四川茶人大利,原有交康茶税,交藏地税,兼之藏众欲饮此茶,若令英人贩卖,必贫易售,且于税收一项,诸多窒碍,应请一律禁止。” 1873年(光绪三十二年),张荫棠出任驻藏帮办大臣。他态度鲜明,积极采取措施,力图抵制印茶入藏。(1)从外交上周旋,使印茶入藏无法取得合法手续;并试图以重税印茶来保障川茶之利权。(2)提倡在藏区试种茶树,就地发展茶叶生产。(3)主张减少川茶课税,改善运输条件和经营管理,以降低川荼成本,提高川茶的竞争能力。(4)拟设“官运茶局”,署理川茶在藏区的运销业务。 赵尔丰在任川滇边务大臣期间,为抵制印茶入藏,振兴荼业,力挽利权,亦采取了如下措施:“(1)派遣巡检郭士材赴西藏、印度调查茶务。 (2)以川茶种子输入藏地,教民自种。(3)严禁假茶,以为着政……(4)组织边茶公司,宣统二年(1910年)在雅州城内成立‘商办边茶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打箭炉、理搪、巴塘、昌都、界姑五处设立售茶分号……”“但因清王朝覆灭,赵氏抵制印茶诸举搁浅。民国初,云南商人在拉萨十分活跃,滇茶在西藏与印茶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英帝国主义对西藏进行经济侵略的步伐。辛亥革命后,印茶大量侵销西藏,川茶在西藏的市场日渐缩小。在政治上,康藏数度发生纠纷,使传统的康藏贸易受到阻碍。这一时期,西藏地区的川茶紧俏,广大藏族人民不愿饮用“有机油味”的印茶,而滇茶则大量通过滇藏山道和滇缅道等运至西藏,压制了印茶在西藏的影响。“自民国十八年至二十七年十年间佛海县销藏茶量……在一万担以上。每担合六十三点四公斤,即年运销西藏紧茶六十三万四千多公斤。其中比较著名的‘云南恒盛公商号’为贩运滇茶入藏,于猛海设立茶厂,在拉萨设分号,并与西藏‘热振昌’合作开设了康定至拉萨的茶叶运销业务,年运茶入藏达一万包。” 民国时期,印茶继续在西藏倾销,英印轻工产品亦随之入藏,对川藏边茶贸易影响较大,加之康区多事,政局混乱,康藏交通不时受阻,尽管汉藏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但边茶贸易始终不振,呈衰退趋势。“1939年以前,边茶最高年产量达六十五万包,到1949年下跌二十万包。” 清、民国的边茶贸易,历史地看,应归结为边茶贸易阶段,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较之茶马贸易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纵观从公元8世纪初至解放前长达一千二百多年的内地与西藏的贸易史,各个时期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政策和措施也各有所异,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脱离不了各朝当时的政治、经济态势,以及对民族地区的施政方略的限制和制约。故而历史上的贸易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制度,而是政治与经济双重复合体。无论是茶马贸易阶段,或是边茶贸易阶段,均反映和表现出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历史上内地与西藏贸易的全过程,始终没有离开茶,茶始终发挥着中心的作用。 内地与西藏间以茶为中心的贸易,在政治上为中华民族的团结,为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千多年来,藏汉以及其它各民族之间,通过民间交往,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并结下了兄弟般的情谊。我国多民族大家庭格局的形成,特别是汉藏关系发展不断紧密的总趋势,与内地与西藏间的贸易所产生的作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是内地与西藏贸易的实质和主流。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历代中央政权过于强调茶叶对藏区的羁縻作用,在“以茶奴番”和“谓茶乃番人之命,不宜多给,以存羁縻节制之意”的思想指导下,这种“基于政治目的而强化行政调节的经济关系,必然使藏族人民在互市中处于附庸地位”。 内地与西藏间以茶为中心的贸易在经济上的历史作用不言而喻。 (1)不仅促进了内地产茶地区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藏族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藏族地区对内地茶叶的需求量不断扩大,刺激了内地茶业兴盛、产量增加;服务于茶叶贸易的机构、人员以及运输力量等逐渐加大,服从于茶叶加工的其它行业得到发展。“茶马贸易是从事畜牧业的各兄弟民族经济生活的重要支柱,马有销路,就刺激了畜牧业的发展,茶有来源,也保证了肉食乳饮民族的健康……更重要的是茶马贸易带动了汉藏各族各类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资交流,使各民族各地区之间,在经济上形成互通有无、互为依赖、互为支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清代因内地名马甚多,马匹销路不广,停止了茶马贸易后,汉藏民间的商业贸易却更为发展和繁荣,大批茶叶和内地出产的生产生活资料,如衣服、绸缎、布匹、酒肉、铁器、瓷器等商品都源源不断地运往藏区。藏区的土特产品,特别是药材和黄金都大批销往内地,双方交换的数额远远超过历史上茶马贸易的规模和水平,从而使藏汉民族经济更牢固地结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2)带动了高原市镇的兴起和发展。明代以前,茶马贸易的互市市场均不在藏区,各地藏族到互市市场进行交换,需经长途跋涉,加之藏族长期生活在气候高寒的青藏高原,难于适应内地的盛夏酷暑,互市时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明代以来,随着贸易的增加,互市市场开始向藏区纵深发展。1386年(明洪武十九年)在碉门设茶马司。1387年 (洪武二十年),在岩州(今泸定岚安)设互市市场,天全六番招讨司八乡之民“悉蠲其徭役,专今蒸造乌茶,运至岩州,置仓收贮,以易番马”。川西北的威、茂等州,宋代就已为互市市场。据《明实录·太祖实录》载:“洪武十四年(1381年),四川威、松、茂州三卫以茶、姜、布、纸易马送京师。”在滇西北藏区,嘉靖年间丽江木氏土司攻取滇西北藏区以及西藏昌都地区的盐井一带后,滇西北藏区的房东制贸易得到发展。 清代以来,藏区高原市镇的发展规模和范围都有扩大。明末,岩州市废,打箭炉市兴。入清以后,打箭炉成为藏区盛极一时的边茶贸易中心。“雍正七年(1729年),置打箭炉厅,‘为番夷汇总,因山为城,市井辐揍’,商务繁盛,为边茶转输西藏、青海各蒙藏地区‘出口总路,是以四方茶商俱聚于此’。藏汉贸易间交易通过‘锅庄’为媒介。雍正至乾隆年间,打箭炉由十三家锅庄发展到四十八家……锅庄由待贡向行栈职能的转化,表明雍乾时期打箭炉商务已达到了相当规模。” 汇集于打箭炉的藏商集团除了今甘孜州内的土司商、寺庙商,还有今西藏、青海、云南和四川木里的藏商集团;汇集于打箭炉的汉、回等民族的商业行帮也不少,按地区分类有陕帮、云南帮、川帮等,川帮中又分川北帮、邛蒲帮、雅州帮等。据乾隆年间统计,四川的邛崃、名山、雅安、荣经、天全等县销往打箭炉的边茶总引额数达十万零三百四道,计约一千万斤以上。民国时期,每年引票销售量均在十万张左右,其中最低额年份亦在六万九千多张。在今甘孜州藏区,除打箭炉外,还有泸定、理塘、巴塘、道字、炉霍等县的集市不同程度得到发展。在川西北地区,集市首数松潘,“在明代松潘已是烟火万家,俯视即见城镇;到了清代县城扩大,偏街小巷约四十道,城外东北亦有附廓,人烟稠密,商贾辐揍。松潘所辖地域辽阔,包有今之南坪、黑水、若尔盖、阿坝、红原等县。辛亥革命后商业发展迅速,成了甘、青、川三省边境藏汉商人与内地物资交流中心,藏汉贸易最大的交易市场”。明嘉靖年间,四川茶引年例为五万道,其中派往松潘的茶引为二千引。隆庆年间,川茶引额调整后,松潘一直维持在四千引左右。清嘉庆年间,行销于松潘等地引额达到一万八千余张,清末为三万六千张。民国时期,随着漳腊金矿的发现和开采,松潘的贸易又得到发展。 “随着滇藏关系的密切,清代西藏地区历次发生的政治军事事件中,滇军均派兵进驻西藏,事件平息后,滇军常驻昌都……滇军的驻防进一步开拓了滇藏交通,促进了商人的往来。滇西北的丽江、中甸、德钦等地变成了滇藏贸易的重要城市和物资交流集散市场。”在滇西北迪庆藏区,“至清末民初,因中甸‘为滇、康、藏三省区商业交通要道’,县城东外本寨,有大商号五十余家;归化寺前的小街上有‘大堆店三十余所’,两地每年货财出入最少在七百万元以上”。 从明代到民国的数百年间,藏区兴起的贸易集市逐渐由小变大,由少增多。这些集市,均是由汉、藏、回、纳西等民族携手共同创造的。随着生产的发展、历史的进步和经营范围的扩大,参与经营的民族不断增多。贸易的发展,不仅带动了旅店、饮食、金银器制品和皮革等业的发展,而且还促进了川、滇、藏茶马古道的拓展。 民族间经济的交往,交通既是条件,又是保证。唐宋时期,汉藏茶马互市市场主要是在西北一带,故唐蕃古道为主要贸易孔道。“内地差旅主要取道西宁越当拉岭沿乌苏大道入藏,‘往昔以此道为正驿,盖开之最早’,唐以来皆沿此道。”通往川西北藏羌地区的茶马古道主要有三条:一条为松茂大道,又称西山道、西路,从灌县溯岷江而上,经汉川、茂汉、松潘、南坪,然后辐射甘肃、青海部分藏区。该道前身为湔氐道,秦汉时已通,“唐宋时期,这条西山道是四川盆地与川西北和西北各族人民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路线。” 其时,西山道上松、茂、文、永康军等为茶马市场。“宋元时代,曾着力于西山古道的修整。”明洪武年间,为确保川西北道路畅通,曾经对其进行过两次较大的修整。“明洪武十一年(1294年),四川都司遣人从灌县修西山路”。“到了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曹震派茂州卫指挥同知余胜组织修治松驿铺桥道,‘作驿舍邮亭,架桥立栈,自茂州,一道至松潘。’据现在可考,明代松茂驿站共有十个驿站。”自明代茶马贸易中心南移,并实行引岸制度以来,“西山道便是边茶运销的重要道路。到了清代,以灌县为中心制造的边茶行销松、理、茂一带,称为‘西路边引’。”除西山道外,另外两条茶道,一条即历史上的“灌汶通金川道”,又称小路,“从灌县经卧龙翻越巴射小山、牛头山到懋功(今小金),被称为小路”;另一条“从威州经理番(今理县)越鹧鸪山到刚金寺再进入牧区,也是一条较大的支线”。从川西通往康、藏的茶马古道主要有两条:一条从邛崃经名山、雅安、荣经、汶源、泸定、康定,然后出关经乾宁、道孚、炉霍、甘孜、德格,渡金沙江进入西藏的江达、昌都至拉萨。从邛崃至康定段俗称“大路”,由此道入康定的茶,称之为大路茶。明际,黎、雅、碉门成为边茶的最大市场,“秦蜀之茶,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五千余里皆用之。”明洪武年间,还因岩州设市,又开通了一条从天全通往泸定岚安的茶道,该道俗称“小路”,沿此道运往打箭炉的茶称“小路茶”。清康熙年间,泸定桥建成,这条路线亦相应改变。前述从打箭炉至昌都的一段茶道俗称康北道,清初又开通了康南道,即从康定出发,经稚江、理塘、义敦、巴塘、芒康、察稚,至昌都与康北道合,此道开通后,从打箭炉入藏多取此道。“滇藏贸易的主要交通线,历来以滇藏和滇康为主要干线。滇藏线,一是经普洱、景东、丽江、昌都至拉萨。另一条是从澜沧、双江、临沧、丽江、昌都到拉萨。此外,滇康线是由昆明、元谋、会理转运至康定。” 汉区运往藏区集市口岸的茶叶,基本靠人力背运,俗称“脚夫”,均系汉地贫苦农民,有的农闲时才从事茶叶背运,有的是祖祖辈辈操此业,长期在茶马古道上辗转,十分艰辛。西路边茶分大茶和小茶,均呈方扁形,故又称“桌茶”;大茶一包重一百二十斤,小茶一包重六十斤。南路边茶,每包十六斤或十八斤,呈条形。南路边茶运往打箭炉销给藏商后,藏商需招引“贾卓娃”(缝茶工)用牛皮将茶叶重新打包缝制,若运距短就缝“花包”,若运至西藏则需缝“满包”,一是防备途中损坏,二是便于驮运。每驮六包茶。茶包需从中对开,然后折迭打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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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茶文化概论(二)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9-6-19 21:21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转载 查看: 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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